发布时间:2013-06-07 19:16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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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增加材料环保性能条款
甲方(业主)或乙方(装饰公司)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
10
项强制性国家标准》
。
早在
2002
年,国家质检总局就发布了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
质限量
10
项强制性国家标准》
,其中规定了水泥、砖、板材、油漆等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的
甲醛、苯、氨等有害物质的限量,但是有些装饰公司为了从材料中牟取暴利,故意在装修
合同中漏掉有关材料环保性能的条款,
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对于采取半包形式的业主,
这一点尤为重要,需要由装饰公司提供的夹板、胶粘剂、防水材料等都有可能成为室内污
染物的重要来源。当然,这一条也为市民提了个醒,购买装饰材料别忘了查看环保检测报
告。
具体约定质量责任归属
由于乙方
(装饰公司)
原因造成质量事故,
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,
工期不变。
在专业性、
技术性较强的装修过程中,业主往往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处于劣势,尤其当出现纠纷时,装
饰公司用各种借口要求业主承担部分费用。事实上,按照标准合同的规定,这些费用应由
装饰公司承担。为了逃避责任,这一条被许多不良装饰公司故意漏掉,在发生质量问题时,
以材料不合格等借口拒绝返工,更拒绝承担相关费用。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,网友完
全可以把这一条款作为
“
工程质量和验收
”
部分的重要条款加入其中。并可以根据双方实际
情况,约定更加具体的补充条款。
明确验收的具体事宜
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通不过的,甲方(业主)有权拒收,乙方(装饰公司)承担返工
及延期交付的责任。
有消费者投诉,工程还没有结束,就出现了墙砖脱落、木地板发霉的
现象,装饰公司却以材料不合格或业主保护不当为由拒绝返工。其实,未经业主验收且未
投入使用的项目出现质量问题,应由装饰公司承担责任,并且业主有权拒绝验收。为了防
止装饰公司以材料不合格为由推卸责任,网友还可以在材料交接环节使用《材料交接单》
,
在材料使用前交由装饰公司验收,
并进行详细记录。
《材料交接单》
可将材料的品牌、
规格、
数量、单价、总价等信息一一登记,日后验收通不过,网友可凭借《装修合同》和《材料
交接单》要求装饰公司返工或赔偿。
增加索要重要凭证条款
工程竣工验收通过,甲方(业主)付清工程尾款后,乙方(装饰公司)向甲方提供《工程
保修单》
。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。
《工程保修单》是装修工程保修的重要凭证,
其中可以相互约定保修年限,保修条件,以及针对不同的质量问题,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
责任。出现纠纷以后,
《工程保修单》也是消费者维权的必须凭证之一。管线竣工图等资料
也需要在竣工后及时索要,尤其是在保修期过后,维修水电隐蔽工程时管线竣工图是非常
必要的指引,而当需要安装其他家电时,管线竣工图也必不可少,装橱柜时打破水管、装
热水器打断电线等事故出现的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图纸的指引。